15. 认可试验大纲编写要求
认可试验大纲的审批有下述两种方式:
(1)由申请方拟订试验大纲,经本社审查批准;
(2)由本社提出试验大纲或试验项目,经申请方书面确认接受。
15.1 首页 /封面
(1)首页 /封面应写明 “认可产品名称 ”(与认可申请书、认可证书一致),
认可类别(工厂认可、型式认可 B、型式认可 A、设计认可、机构认可等),
如:“××产品××认可××(初次 /换新 /变更)型式试验大纲 ”。
(2)大纲制定方落款并写明编制日期。如: “××公司”(章);“××××年 ×
月××日”。
15.2 认可情况
认可范围(初次时) /认可变更情况:
(1)初次认可和认可换新时,描述认可产品范围,必要时列表描述;
(2)认可变更,则应写明变更前后的认可范围,必要时可列表对比;
(3)认可范围的描述详细程度同认可证书中的 “产品明细”一致,产品明细
也应与申请书一致。
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