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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 /2017年 /11月 /15 日/第 006 版
政府?经济
北京修订房地产开发项目保证担保办法
工程保证担保费需计入工程造价
记者 王斌
本报北京 11月 14日讯 记者王斌 记者今天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 ,为进一步推行工程保证担
保制度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业企业通过工程保证担保方式保障自身的
合法权益 ,规范自身的履约行为 ,预防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的发生 ,北京市住建委对《关于进一步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暂行办法》 (京建法〔 2008〕134 号,以下简称 134 号文 )进行了修
订 ,重新制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保证担保的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
原 134 号文共 16条 ,新修订的《办法》共 9条 ,减少了 7 条 ,除按照《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
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