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采购的工程分包方、劳务分包方(以下简称供方)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定要求, 对工程、劳务分包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三、工作职责
1、主管副总经理
1.1 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审批。
1.2 负责分包合同的审批。
2、工程部
2.1 负责审查供方资信情况 ,评价分包方质量保证能力、施工管理能力、技术能
力、环境影响控制能力,填写合格供方能力评价表;提出合格供方名录,报主管
副总经理审批。
2.2 负责合格供方名录的发布、变更并建立档案。
2.3 负责审核分包合同,监督、检查分包合同履行情况。
3、 安全技术部
3.1 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协议书的签订及落实情况。
3.2 评价分包方安全保障能力。
4、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
4.1 负责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