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售后服务保修承诺书
为保证工程在施工完成后达到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及工程回
访、保修等方面的要求,最大限度的达到工程的建设目的,满足建设
单位要求,我公司就工程质量保修向建设单位做如下送重承诺:
1保修服务范围
1)保修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施
工总承包合同》、《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规定执行。
2)对于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在保修阶
段,凡因工程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工程合同规定所造成
工程实体损坏,我公司将无条件进行保修。
3)由于工程设计、社会人为因素、或因甲供主材质量问题等原
因造成工程缺陷, 或已超出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问题, 我公司按照业
主认可的工程技术维修方案及费用进行修复处理。
4)因不可抗力,包括地震、洪水、 50年以上一遇大风等原因对
工程造成的破坏, 与业主协商后确定修复办法, 并按照相关规定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