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回访保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提高公司信誉, 健全完善公司工程回访保修体制, 把售后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体现公司业
主、业主、再业主,用户、用户、再用户的经营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2 组织
2.1 公司成立工程回访保修领导小组:
组 长:由公司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总工担任
成 员:由公司工程部、合约部、财务部、济南事业部的经理及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管回访保
修工作的人员组成。
2.2 区域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应成立工程回访保修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生产副经
理担任,没有设生产副经理的可由总工担任,小组成员根据情况设定。区域公司(事业部、
专业公司) 应成立工程回访保修中心, 并指定专人 (或兼职) 负责处理本单位的工程回访保
修工作及用户投诉的有关事宜。
3 职责
3.1 公司工程部的职责:
(1)负责对全公司的工程回访保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负责收集整理各区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