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
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规定
第一节 总 则
一、为明确工程勘察各专业人员的职责,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责任心,提高工程勘
察报告质量,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以及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文件设计深度总
说明要求和施工图审查要点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参照我院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文
件 ,制定本规定 ,作为我院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强制性规定。
二、凡是我院施工的工程勘察项目,均应按本规定执行。
第二节 勘察纲要编制、修改与审批
一、勘察纲要的编制、修改与发放均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完成,未经总工程师批准的
勘察纲要不得作为勘察施工依据。
二、勘察纲要报总工程师审批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勘察合同书、任务委托书(应
有详细的拟建物特征参数和甲方盖章) 、附有地面整平标高和布设有勘察点的拟建物总
平面图、地形图、邻近勘察资料和填写完整的勘察纲要,由于业主的原因上述资料无法
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