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钻探要求
一、钻孔规格:
1、钻孔口径应根据钻探目的和钻进工艺确定。采取原状土样的钻孔,口径不得小于 91mm,仅需鉴别地层
的钻孔,口径不宜小于 36mm;在湿陷性黄土中,钻孔口径不宜小于 150mm。
2、深度超过 100mm的钻孔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钻孔包括定向钻进、跨孔法测量波速,应测斜、防斜,保持
钻孔的垂直度或预计的倾斜度与倾斜方向。 对垂直孔,每 50m测量一次垂直度, 每深 100m允许偏差为± 2°。
对斜孔,每 25m测量一次倾斜角和方位角,允许偏差应根据勘探设计要求确定。钻孔斜度及方位偏差超过
规定时,应及时采取纠斜措施。
二、钻进与护壁
1、钻进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均应用回转方式钻进,取得岩土样品。遇到卵石、漂石、碎石、块石等
类地层不适用于回转钻进时,可改用振动回转方式钻进。
② 在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层中应进行干钻,不得使用冲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