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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批意见: 监理公司复查意见: 发出停工通知部门意见:
工程部位 全部施工部位 停工日期 2008.4.29
复工条件具备情况:
致珠海市安监站:
我公司承建的珠海市远旸泡沫塑料有限公司厂房 A、B、C、D和办公楼工程,由贵站签发的安全隐患停工整改
通知书(编号为 )中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已整改完毕(详见整改回复单),
经检查已具备复工条件,请予审核并批准复工。
具备复工条件的详细说明:
1、贵站要求整改的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详整改回复单);
2、对整改部位已经自检合格并报项目监理部复检合格。
工程复工通知书
GD2201010
工程名称 珠海市远旸泡沫塑料有限公司厂房 A、B、C、D和办公楼 施工单位 广东电白二建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盖章) (盖章)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