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
影响工期原因的报告
致:温州市新龙商贸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由我公司承建的瓯海区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景观绿化工程,为
保证该工程优质高效的完成,我公司按合同条款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正式开
工,合同工期 150历天。工程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预验收,于 2017年 5 月 12
日与土建工程一起联合竣工验收。
然而,自我项目部进驻贵工地后,由于以下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司该工程的
正常施工和进度:
一、室外小区景观绿化整体标高调整变更的影响
因该工程受周边市政道路龙霞路标高调整的影响,工程开工后,由区审管
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南湖城市综合体拆迁安置房一期工程与龙霞标高衔接论证
会议,对小区内景观绿化工程标高调整。具体调整的文件《温州市瓯海区发展
和改革局联审会议纪要》于 2015年 12月 4日下达各相关部门。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