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电信网互联互通的规定
1.1 通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规定
1.1.1 《26 GHz 本地多点分配系统 (LMDS)工程设计规范》
YD/T5143-2005 1. 0.5 规定 :
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 , 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
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2 同步基准信号取得的规定
1.2.1 《数字同步网工程设计规范》 YD/T 5O89-2005 3.4.2 规定 :
同步网中同步基准信号的传送时钟必须从高于或等于本级时钟的节点取得同步信号 ,严禁
从低等级节点取得同步定时信号。当有必要从相同等级的节点取得同步信号时 , 必须保证
在任何情况下不会形成定时环路。基于 SDH传送网的分层,必须按 SDH传送网的分层 ,从省
际层、省内层、本地层向下传送,严禁上级同步节点跟踪下层网络的同步信号。
1.3 利用 SDH传送同步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