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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活动。
第三条 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 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土建评标负责。
第五条 土建评标小组由建安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供应部及建设单位领导组
成。
第六条 工程招标人由建设单位及建安公司组成。
第二章 招标
第七条 公司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向三家以上具资质、资信良好的特
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 招标人应当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