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 30号令 )
(2013年 4月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 30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以下简称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活
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
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
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
定》(国家计委令第 3 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 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
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