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
1 / 13
磐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
实施细则
(修订稿)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磐安县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施
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市政公
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交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以及上述
工程的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等。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凡符合《磐安县招标投标管理办
法》(磐政 [2014] ?号)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标准的,必须通
过招标选择施工企业。
招标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