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第 27 号令
为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
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
水利部、中国民航空总局审议通过了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现予发布,自 2005
年 3月 1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招 标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五章 罚 则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保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