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
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
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
(中纪发, 2011? 16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
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中
办发 [2009]27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监察部等部
门关于解决当前政府投资工程中带有普遍性问题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 [2010]41 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和有关规定,
现就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11 年底前,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
(一)县级以上政府依托政府网站, 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
用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