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条 为规范石武铁路客运专线(河南境内)工程开工审
批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铁道部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
和办理程序的有关规定通知》 (铁计〔 2007〕29 号)和铁道部《关
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铁计函〔2004〕
393号 )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 2 条 本工程新建的施工标段工程及单位工程,都应在正
式开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第 3 条 工程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
次开始建设。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
施工,在这之前的施工准备工作,如平整场地,拆迁建筑物,临
时通讯及临时便道施工等均不算正式开工。
第二章 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 4 条 本项目开工报告由京广铁路客运专线河南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 公司其它部门配合,
经公司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