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报验制度
施工单位在每道工序完成后, 要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到场检查和
签字认可,使每一道工序都处于受控状态。 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
并签字,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一、工序检查验收制度
1.工序质量控制是施工中重要的一环,是后道工序对前道工序的
保护,通过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可以分清质量责任,避免发生纠纷。
2.建立健全的“三检制”即:自捡、交接检、专检:
(1)自检:每道工序完成后,工长应组织作业层(外施工班组)
进行自检,按照质量标准对实物质量进行观感和实测检查, 符合要求
后送专职质量检查员进行评定。
(2)交接检:前后工序工种之间的交接检查,包括质量、工序完
成后清理以及成品保护等项内容。 交接检应由工长、 技术负责人等有
关人员参加。
(3)专检:专职质量检查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对每个验收批的质
量进行评定,
确定实物质量确实达到预控指标要求后,报监理进行验收。
3.在班组自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