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属开发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维护企业的权益,在保证
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合作单位,特制
定本管理制度。
( 二)方法与过程控制
1总则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总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
销售单位、物资设备供方的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
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 (含三家 )以上的投标单
位参与竞标。
2招标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都要以招标方式选择中标单位。
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
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
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