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管理制度
⒈ 成品保护的范围
粗装修阶段 ——楼内的机械设备、 水暖设备、通风系统、强弱电缆电
线、门、窗、玻璃幕、墙壁、吊顶、地面等。
细装修阶段 ——木质面饰、石材面饰、特质面饰、灯具照明系统、卫
生洁具、电讯终端、消防配套产品及工程内应加以保护的成品。
⒉ 成品保护工作的内容及措施
内容——防火、防水、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防污染及保护环
境卫生、严禁大小便,即 “六防一维护 ”。
措施——勤巡视、勤观察、勤提示、勤汇报、勤记录,即腿勤、眼勤、
嘴勤、手勤等 “四勤”。
⒊ 成品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
A、 成品安装的原则是:成品已安装就位,必须按技术附加措
施予以保护。只许装不许拆;准许进不许出。成品就位后,需移动、
拆改、修补、维护的,应持有关负责人的批条,交成保人员后方可施
工。
B、 成品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的原则是:谁施工、谁负责成品
保护工作;成品保护员只负责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