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北京京龙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监理单位)
我方于 2012年 8月 5日进场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数量如下
(见附件)。现将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拟用于下述部
位:
泡沫混凝土 用于屋面
请予以审核。
附件: 1、数量清单
2、质量证明文件 检验报告 合格证
3、自检结果 符合要求
承包单位(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审查意见:
经检查上述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要
求,准许 /不准许进场,同意 /不同意使用于拟定部位。
项目监理机构:
总/专业监理工程师:
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报审表
工程名称:和田地区基层组织骨干培训基地 编号 :
日 期:
致:新疆建工工程监理公司 (监理单位)
我方于 年 月 日进场的工程材料 /构配件 /设备数量如下
(见附件)。现将质量证明文件及自检结果报上,拟用于下述部
位:
复合 32.5 MPa水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