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支付保函
编号:( 字)
第 号
(承包商):
鉴于贵方与 (以下简称“发包商”)就
项目于 年 月 日签订编号为 的《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应发包商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商履行主合同
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
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
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
的合同价款。
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 % ,即人民币
元(大写: )。本保证金额是我方累计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 自我方向贵方出具 《工程款支付保函》 生效之日起至工
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后 30个工作日。
贵方与发包商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 经我方书面同意后, 保证期间按
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