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陵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力度,规范所属工程的工程款支付行为,
杜绝错付、超付现象,本着保障工程进度、控制成本的原则,根据山东
黄金地产旅游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工程预付款、 进度款、结算款及工程
尾款的支付。
第二章 工程款支付申请
第三条 段结算编制完成后,由承包人填写【工程款支付申请表】(附
表一)一式叁份,公司工程部、成本部、财务部各一份,并附报量的资
料,先由监理单位造价工程师和总监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再报给
工程部主管工程师。
第四条 工程部主管工程师根据工程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审核,检查
签证及验收等所有资料、手续是否完整,签署明确的质量、进度及签证
相关手续、验收等意见后,移交给成本部成本专业工程师。
第五条 成本专业工程师审核已完工程量及价款,依据合同条款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