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测绘局文件
国测财字 [2002]3 号
关于印发《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的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测绘主管部门,局所
属各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测绘工程产品价格行为,保护测绘工程产品生产单位和用户的合
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
务性收费的通知》(财综 [2001]94 号)的精神,我局制定了《测绘工程
产品价格》、《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自颁布
之日起执行。对于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
一、测绘工程产品价格
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
二 OO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抄送:国家计委、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计委 文件
财综 [2001]94 号
财政部 国家计委关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
格)的通知
省、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