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93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 8月 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2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程测量规范》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
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 1993年 8月 1日起施行。原
《工程测量规范》TJ26-7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
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 1月 3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发〔1986〕250号文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