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 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 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
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 监理工程师 ,是指具有相应资格, 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全面
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 是指具有相应资格, 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 负责某一专
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 监理员 ,是指具有相应资格,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
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