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的依据、内容和权限
(一 )工程监理的依据
根据《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有关规定,
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
1.法律、法规
施工单位的建设行为是受很多法律、法规制约的。例如,不可偷工:减料等。工程监理在监
理过程中首先就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因此法律、 法规是工程监理单位的
依据之一。
2.有关的技术标准
技术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是各参建单位都必须执行的标准, 而推
荐性标准则是可以自主决定是否采用的标准。 通常情况下,建设单位如要求采用推荐性标准,
应当与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经合同约定采用的推荐性标准, 对合同
当事人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设计或施工未达到该标准,将构成违约行为。
3.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的任务是按图施工, 也就是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 如果施工单位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