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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规定
第一条、竣工文件材料包括竣工图和工程管理文字材料。竣
工文件材料是工程建设的全面总结, 是基本建设的重要技术档案,
是工程项目投产后的生产管理、维修、改造、扩建的依据,竣工
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
第二条、竣工文件材料必须与工程建设的实际相符,要在工
程建设的程序中形成和积累。确保竣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
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做到图物相符,技
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第三条、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组卷应遵照 GB/T11822-89《科
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50328-2001《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整理规范》的原则和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专业特点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图是工程竣工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真
实记录和反映第上、 地下建筑物、 构筑物或管线工程的技术材料,
各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