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 C〔2015〕1216-18 号
XXXXX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XXXX 单位:
我公司接受贵单位的委托,对“ XXXXX 工程”的结算进行
了审核。保证提供的结算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是被审核单位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令第 74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渝建价协 [2002]8 号
转发中价协“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造
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的通知”;渝财建 [2005]103 号重庆
市财政局、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
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业
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 [2007] 第 015 号)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行政规定的要求出具审核报告,并保证审核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在审核过程中,我们根据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被审核
单位提供资料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