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本着
创精品铸精品的精神, 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管理制度及处罚规定。 由各项目工程部转
发各监理公司及各施工单位并且共同执行。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工室、区域监控部及各项目工程部。
3、职责: 项目工程部对所属施工单位依据本规定执行、落实日常管理工作。区域监控
部定期对各项目巡查发现存在的问题 , 依据本规定督促各项目工程部对施工单位进行
处罚。集团总工室对区域监控部及各项目工程部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
4、定义: 监控:监督、协助;
巡查:巡视、检查。
5、管理规定 : 本处罚条款的幅度是按出现问题的严重性来衡量的, 初犯或性质轻微的按
低幅,重犯或性质严重的高幅。
5.1 制度及程序管理
5.1.1 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总包单位如将部分工程分包, 必须向甲方及监理机构提交分包申请, 由甲方及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