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建筑类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努力进取,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全面履行岗位
职责。
3.任现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二)学历、任职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3 年。
(2)理工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工作满 2年。
(3)理工类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 4 年。
(4)理工类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
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 担任助理工程师
职务满 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