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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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系 的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项目经理肖长征,身份证号
372323198001020912 为我公司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前
往贵处就 工程项目办理
项目工程款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将此工程款转入指定账户
6228481848093428978(农行)、6222021613014905524(工行)、
6227002260020950359(建行)账户名称 肖长征 我单位均予以
承认;我公司对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
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委托
委托人:
受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