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区建设工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试 行)
为规范工程计量、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保证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结合 ** 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
程计量、支付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 用于由 ** 新区指挥部负 责建设的各项工程
计量、支付工作的管理。
㈠ 进行计量的工程项目 (含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
必须已填写《工程开工申请单》,按程序完成开工审批,
质量自检、 抽检合格,并有完整施工 、质量检验资料的
工程项目。
㈡ 凡未经验收或验收资料不真实、不完备的,质量
不合格或质 量有缺陷且缺陷修复尚未 通过验收的未经总
监、项目工 程师、工程处批准,未按 规定办理分包手续
的工程项目均不予计量。
㈢ 因承包商擅自处理而发生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二、计量支付的主要依据
1、合同 ;
2、技术规范 ;
3、批准的施工图纸 ;
4、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包括修订的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