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
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
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
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
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
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
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
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 84 年本);第三册是《工程
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 84 年、85 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