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工程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控机制,强化监理责
任,防止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监
理规范》,特制定监理单位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以便及时处理质量
事故,降低损失。
一、 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
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
事故四类,划分标准详见附表。
二、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的报告程序: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报告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建
设管理单位。
1、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事故发生方应立即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立即报建设管理单位,
在事故发生后 8小时内再以书面报告事故情况;
2、较大、重大和特大工程质量事故
应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 事故发生后的 12小时内再逐级以书面报
告事故情况;
3、对突发性重大或特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