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 保证工程质量, 确保工程结
构安全, 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有效遏制质量事故的
发生,规范各类事故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 工程质量事故类型
1、 一般事故,是指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的规
定,影响结构 安全和 使用功能 ,加固返工 费用在
500---10000 元,未造成人员伤亡;
2、 重大事故:
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
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倾斜、结构开裂和主
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等影响安全和建筑物寿命,造成不可弥
补的永久缺陷;
3)、一次返工或加固损失费在 10000 元以上那个或造成一人
死亡,或三人重伤及以上的质量事故;
三、事故报告
1、一般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报告项目经理,由
项目经理当日报告分公司经理和总工办;
2、重大事故项目经理立即报告分公司经理和公司主要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