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 B—11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单位工程名称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本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本单位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
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有关规员负责质量保修,属施工质量问题,保修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属其他质
量问题,保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质
量
保
修
范
围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
的全理使用年限 年。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的防渗漏,为 年。
3、供热与制冷系统,为 个采暖、制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 年。
5、装饰工程为 年。
其它:
注: 1、建设工程保修期,自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超过保修期以厉,应有产权所有人〔物业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