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处罚规定细则
一、总则
1、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方面达到预期
目标。为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有效控制, 完善质量管理
制度,纠正和处理工程建设中不规范的行为。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等有关规定。 经
芜湖华强醇美华城工程设计部研究,特制定本细则。
2、本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及本规定条款,凡
违反本处罚细则规定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二、违约处罚细则
序号 出现问题 处罚额度
(一)工程质量方面
1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证件失效 罚款 1000元 /人次
2 无岗位责任制或职责不明确不健全 罚款 1000元 /次
3 无施工方案、无技术交底记录、无隐蔽记录(或方案、记录不符合
要求) 罚款 100-200元/次
4 不自检、不按程序报验、不按规范进行验收与交接 罚款 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