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检查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公司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程质量考评由工程部自然月以对分公司、项目部在建工作
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度评比的重要参考。
第三条 工程质量的检查由工程部牵头组织,检查评分结果须经参与
随行检查工程人员签字。
第四条 工程部的检查考评必须客观、工会在呢个。日常检查前需提
前 24小时通知工程技术部 (年度考评检查需以书面形式通知) ,工程
技术部参与工程部的检查。如工程部抽查与工程部检查结果不符的,
将报工程主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失职问责。
第五条 本办法未列明的各质量评价要素评定标准按国家评定标准执
行。
第二章 工程质量考评措施
第一条 主体、装修工程质量按项目为单位,考评指标进行检查、考
评;
1、 质量保证体系资料检查:包括质量体系建立、责任制落实、质
量保证计划、措施及创优、质量人员上工程耗资两 检查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