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编号原则
工程资料编号说明
一、 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应参考统一标准《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
原则与国家质量验收推荐表格编码要求, 并结合施工资料分类编号特点
制定。
(2)建筑工程共分为九个分部工程,分部(子分部)的划分及代号参见下
表对于专业化程度高、 施工工艺复杂、 技术先进的子分部工程应该单独组卷, 需
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见下表 1-2。
二、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
1、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入右上角的编号栏。
2、通常情况下施工资料的编号应该有 7位数,由分部工程代号 (2位)、资料
类别代号( 2位)和顺序代号( 3位)组成,每部分之间用横线隔开。
编号的形式如下:
xx---xx----xxx 共七位代号
分部工程代号 2位,应根据资料所属的分部工程,按照上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