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复核制度
为保证造价咨询成果的准确性, 我公司对工程造价项目审核实行三级复核制。
审核组为一级复核;造价审核部为二级复核;质量监控部为三级复核。
一、复核程序
工程技术人员在完成初步审核, 进入复核程序时, 须填写《咨询成果三级复
核流程表》
1、审核组一级复核。工程技术人员完成初步审核结果在与委托单位交换意
见之前,审核组成员对项目审核内容进行全面复核, 并出具全面复核意见书, 经
修正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全部项目审核资料提交造价审核部复核。
2、造价审核部二级复核。在审核组复核的基础上,造价审核部对项目执行
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法律文书中的相关条款;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规则;
定额的套用;费用的取定等重点环节进行复核, 并与审核小组沟通, 提出复核意
见,经修正后提交质量监控部复核。
3、质量监控部三级复核。在造价审核部二级审核的基础上,质量监控部依
据技术指标对工程量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