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所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工程建设市场需求,为社会提供工程造
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建设部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行业管理
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商定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 企业名称: _________工程造价咨询联合事务
所(需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规定)。
企业地 址: _________,邮编 : _________,电 话:
_________。
第三条 经营范围:
(一)提供建设工程投资控制和造价咨询服务;
(二)编制和审核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工程预决
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决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办理工程工程造价鉴证业务;
(四)其他法定业务。
第四条 本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伙协议,接
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行业组织的指导。
第五条 企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信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