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作业指导书
(一)安全防火制度
1、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遵守配电房、仓库等严禁烟火的
规定,认真做好会所的安全运行工作。
2、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发现可疑情况应迅速处
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未经有关领导同意,外来人员(含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人员
等)禁止进入配电、锅炉房、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等。
4、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配电房、机房范围
进行安全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定期对所属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
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各配电房、机房钥匙不得随意配制,工作场地无人时必须锁好门窗。
6、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不准随意借用,严禁将公物送人。
7、不得随意挪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要及时通知有关
班组进行修复。
8、发现火警时,立即拨打“ 119”电话报警和及时报告,全力扑救初起
之火,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