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防汛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项目公司建设的防汛安全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公司建设、工程各参建单位 (含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
单位及各承包单位,下同 )的防汛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
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
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国务院令第 44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国电集生 [2004]121 号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防汛管理办法》
3 职责
项目公司总经理为现场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防汛安全工作 ;安监部
是防洪、防汛安全的 3.1
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