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内部施工承包协议书甲方:开县水电建筑开始有限公司 **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
2011 年度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工程项目部乙方:为了加强工程管理,高标准、高质量、 100%安
全、快进度完成 ** 县小农水利 2011 年度重点县工程项目第五标段各项工程任务的前提下, 甲
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并在甲方所规定的制度范围内,经过乙方对施工现场进行
多次勘察并与工程量清章核对无误的前提下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本标段石佛寺高
效节能灌区工程, 即该灌区给水井工程以单价元 /个,总价以实际计量为标准, 采用全包工施
工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 二、施工工期为 30天,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各项
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拖延工期 (除地震灾害或战争外) ,如果逾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乙方应全部承担。三、施工范围以本标段所承接业务下达工程量清单为依据,详见附表,乙
方必须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