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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交底
(1)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由项目经理部、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实施,实行逐级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横向涵盖项目部内各职能部门, 纵向延伸到施工工班组全体
作业人员,任何人未经安全技术交底不准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应涵盖工程概况、
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
①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 施工方案(施工专项方案) 的编制人员应向项目部管理
人员、分包单位或作业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 应由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会同施工员, 将
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因素、安全施工注
意事项和紧急避险措施等, 向参加施工的全体管理人员 (包括分包单位现场负责
人、安全管理员)、作业人员进行交底。
③各工种作业安全技术交底采用层级交底制, 主要工序和特殊工序由项目技术负
责人对主管施工员进行交底, 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