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用地、 报建、施工、 验收及产权取得系统流程图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1.《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申请表》二份
2.新办企业或更名企业提交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
3.营业执照 (复印件 )
4.总投资 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 (打印件投资资公司盖章 )
主办部门:深圳市环境保护局
办文时限: 9天
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计划
建设项目规划用地选址
1.基建工程前期工作计划报告书
2.《基本建设前期工作计划申报表》一份
3. 资金来源审计证明书
4.提供成立公司文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
5.总投资超过三千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6.提供经环保局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办部门:深圳市宝安区计划统计局
办文时限: 15天
土地开发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法定授权
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