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程序( 9 个)
1.1 工程建设监理总程序
签订监理合同
确认或委派项目总监
成立项目监理部
收集工程资料
编制监理规划、编制有关监理细则
监理工作交底会
按合同实施监理工作
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和验收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监理工作总结、监理资料归档
保修阶段监理
1.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1.3 施工工期控制程序
检验批完工后
施工单位自检
监理工程师质量抽查
监理签署(工程报验单 )
进行下道工序
填写(工程报验单)施工单位整改
否
可
确定工程总工期目标
施工单位开工前提交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施过程分阶段提交详细计划及变更计划
监理工程师审核
实施
监理工程师对计划与实际进行比较 按计划执行
责成施工单位采取措施
否申报
可
否申报
否
可
可
1.4 投资控制程序
工程质量合格
是
分项工程完工
报审工程量
监理工程师审核
现场工程量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