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
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2.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的安全产负直接责任, 不违
章指挥、制止违章昌险作业。
3. 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
“四口”等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有责
任。
4.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各项活
动中必须按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特
别要做好针对性的书面技术交底,遇到生产和安全发生
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5. 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活动日, 组织班组织学习
安全操场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6. 负责塔吊、脚手架、吊拦、井字架、门式架、电
器设备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才能工作使用。
7. 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8.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重大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
立即报告。
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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