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全市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市)安委会、市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
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 [2008]30 号)转发你们,结合正
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就全市范围开展在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
产专项督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目标
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推动 “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落实,促进
建设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巩
固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成果,促进全市建筑施
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本次专项督查由市安委办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区、市)安委会、
市安监局、市煤炭局、市经贸委、市建设局、市交通局、成铁遵义办
事处、市水利局、市质监局、市供电局等单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