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 说 明
说 明
本册适用于各专业市政工程。 各专业市政工程套用定额的先后顺序为: 本专业册
定额项目与《通用项目》册重复时,套用本专业册定额相应项目;本专业册定额
没有的项目,先套用《通用项目》册定额相应项目,若《通用项目》册缺项,则
套用市政其他专业册定额相应项目。
第二章 打拔工具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
二、打拔工具桩水上和陆上作业的区分:距岸线 1.5m以外时均为水上作业;距
岸线 1.5m以内时,水深 1m以内为陆上作业,水深 1m以上、2m以内按水陆各 50%
计算,水深 2m以上为水上作业。水深以施工期间最高水位为准。距岸线 1.5m
是指自岸线向水面方向延伸 1.5m。
三、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两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 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
《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四、打桩土类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土,本章编有甲、乙级土的项目,如遇